各镇(街道)中小学、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切实增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对我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的示范推动作用和竞赛活动的公开透明,根据《关于举办第三十二届温岭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温教基〔2018〕148号)文件要求,现将决赛展示和现场观摩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年11月18日(星期天) 1.报到及布展:上午7:40—8:20 2.决赛:上午8:30—11:30 3.评审及观摩:上午8:30—下午4:30 (二)地点:温岭市青少年宫 二、决赛内容 (一)展评 1.所有入围作品均须参加展评。其中发明类、论文类、机器人、科技创意项目、科技实践活动项目,均须按要求自行制作展板参加展评;科幻画类由组委会直接布展。 2.展板要求:一个项目一块展板;高120㎝、宽90㎝;统一按组委会提供的模板设计(见附件);写真喷绘、KT板装裱;支架由组委会统一提供)。于决赛当天8时10分前送现场指定地点布展。 (二)论文类答辩 1.入围答辩的论文类项目,除制作展板参加展评外,作者须到现场参加答辩(集体项目须全部作者参加);只入围展评的项目作者不必到场; 2.8时30分开始,参加答辩者,按抽签顺序逐一进行现场答辩; 3.答辩时,须向评委出示申报表、查新报告及相关附件一份,提交项目小论文正文一式叁份; 4.作者本人现场择要介绍项目情况(限5分钟内),并接受评委质询。 (三)发明类(含机器人、优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答辩 1.全部发明类入围项目,除制作展板参加展评外,作者须到现场参加答辩(集体项目须全部作者参加) 2.须携带作品实物、申报表一份、查新报告一份、项目详细介绍一式叁份; 3.8时30分开始,在现场指定位置向评委及观众演示解说,随时等待评委质询,直至评委宣布评审结束,方可离场。 (四)少儿科幻画决赛要求 1.入围现场绘画的学生,须参加现场同原题绘画;只入围展评的项目作者不必到场; 2.自备绘画用具(组委会备有统一规格铅画纸;自带特种空白画纸、画布的,须交工作人员验印), 3.于8时20分前凭参赛证及学籍卡入场,无学籍卡的一律不得入场参赛。 4.现场作画时间3小时。画种、纸质、材料不限,规格一律为54×38cm(4开)。禁带范本、成品、半成品入场。除油画应自备画框外,其他作品一律不需装裱。 5.除作者外,其他学生、教师、家长均不得进入绘画现场。 (五)其他事项 1.科技实践活动、科技创意入围项目,只参加展评,学生无需到场。 2.参赛人员必须佩戴参赛证(报到时领取);必须由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现场绘画、答辩;若他人代替或提示,依作弊处理。 3.决赛现场上交材料必须与报名提交的文件一致。 4.未按规定参加现场决赛、展评的,按弃权处理。 5.优秀指导教师:结合学生参赛情况,师指导的学生获得一等奖的即为优秀指导教师。 6.优秀组织奖:将根据申报材料,结合学生参赛情况以及获奖率,另行组织评选。 7.各校应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务必确保大赛安全、有序进行。 三、现场观摩活动要求 1.本次决赛展示时间为一天,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师生到场观摩,费用各校自理。 2.采取敞开式观摩形式,即在不影响正常评审的前提下,观摩者可以自由出入各展示、评审场所。 3.参加观摩的师生,应注意安全、文明、卫生;严禁在决赛现场交谈、喧闹。 4.对入围作品创新性发生怀疑的,应在掌握确切依据后,及时向组委会举报(可向组委会提交纸质举报材料,或发送电子文件至大赛组委会邮箱wlsqsng2015@163.com举报)。 四、公示和结果公布 为了确保竞赛的严肃性,杜绝参赛项目弄虚作假,将对评审结果进行网上公示。经公示核实无异议的项目,依据评审成绩,公布奖次,给予奖励。 联系人:王锦宏81623132 附件:1.第三十二届温岭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场地安排 2.第三十二届温岭市科技创新大赛决赛展板模板 3.第32届温岭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初评入围作品名单 第三十二届温岭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 2018年11月14日
附件1.第三十二届温岭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场地安排.doc 附件2.第三十二届温岭市科技创新大赛决赛展板模板.rar 附件3.第三十二届温岭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初评入围作品名单.doc |